吴亮律师
若双户口不给注销原户口,是否可以依法维权?
**分析说明**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第六条,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,因此双重户口不符合法律规定,必须注销其中一个。若派出所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注销手续,公民有权依法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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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不同情况下的处理方式**:
1. **准备材料**:准备两个户口本及对应的两张身份证,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,如出生证明、结婚证等。
2. **投诉与复议**: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,或申请行政复议。
3. **法律诉讼**:若行政复议仍未能解决问题,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**选择处理方式**:建议先尝试与派出所沟通,了解其拒绝的具体原因。如果沟通无果,再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反映,要求其督促派出所依法办理。若问题仍未解决,可以考虑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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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**与派出所沟通**:尝试了解拒绝注销的具体原因,并出示相关法律法规,说明自己的权益和合法性。
2. **向上级投诉**:如果沟通无果,可以向县公安局或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投诉反映情况。
3. **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**:若上述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,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